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告知书.docx
文件大小:24.08 KB
总页数:12 页
更新时间:2026-04-01
总字数:约4.37千字
文档摘要
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告知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科学、规范、有效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引导教师专注教育教学、深耕专业发展、强化育人担当,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现就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与周期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全体在职教师(含专任教师、教辅岗位兼课教师、行政岗位兼课教师,不含实习教师及临聘代课人员)。考核周期为自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采用“日常记录+年度总评”的方式实施,其中日常记录由各教学部门(院/部/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