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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矿井通风系统调整期间瓦斯排放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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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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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矿井通风系统调整期间瓦斯排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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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通风系统调整期间瓦斯排放措施

矿井通风系统调整期间,因主扇、局扇停止运转,采掘工作面及巷道瓦斯不断涌出,有可能造成瓦斯积聚。为排除停风区域聚积的瓦斯,防止造成瓦斯事故,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排放原则

1、瓦斯排放工作严格坚持“撤人、断电、限量”的原则。

2、若停风区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低于1.5%,由瓦检工负责直接恢复供风排除瓦斯;若瓦斯浓度超过1.5%低于3%,由通风队副队长负责,由瓦检工协助采取措施进行排放;若瓦斯浓度超过3%,由救护队负责排放并执行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二、排放瓦斯的方法、时间、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