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矿井通风系统调整期间瓦斯排放措施.docx
文件大小:34.66 KB
总页数:3 页
更新时间:2026-04-01
总字数:约1.04千字
文档摘要
矿井通风系统调整期间瓦斯排放措施
1-
1-
矿井通风系统调整期间瓦斯排放措施
矿井通风系统调整期间,因主扇、局扇停止运转,采掘工作面及巷道瓦斯不断涌出,有可能造成瓦斯积聚。为排除停风区域聚积的瓦斯,防止造成瓦斯事故,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排放原则
1、瓦斯排放工作严格坚持“撤人、断电、限量”的原则。
2、若停风区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低于1.5%,由瓦检工负责直接恢复供风排除瓦斯;若瓦斯浓度超过1.5%低于3%,由通风队副队长负责,由瓦检工协助采取措施进行排放;若瓦斯浓度超过3%,由救护队负责排放并执行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二、排放瓦斯的方法、时间、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