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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矿井防治粉尘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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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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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矿井防治粉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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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治粉尘管理
1.矿井必须具备完善的防尘系统,有关单位按照分工范围进行管理,未设有防尘洒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2.主要进风大巷、主要运输巷、胶带运输机巷、采煤工作面上下巷、掘进工作面、溜煤眼、输送机转载点等产尘地点各有关单位均要设齐防尘喷雾,并保证正常使用。
3.井下所有防尘设施的拆除必须经矿领导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追究责任。
4.采区设计中必须要有完整的防尘内容,采、掘作业章程中必须制定防尘措施,新采区和工作面投产前要进行验收,凡是防尘系统不完善的不准投产。
5.掘进工作面的综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