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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矿山事故调查和处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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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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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矿山事故调查和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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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事故调查与处理规定
1.劳动行政部门接到矿山企业的事故报告后,应按有关规定,将事故情况报告同级政府及上级劳动行政部门。对不及时或不如实上报事故的矿山企业,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劳动行政部门接到死亡或一次重伤三人以上的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按照相关规定派员赶到事故现场,并根据有关规定,尽快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调查,参加并监督事故的调查工作。事故调查小组在不影响事故抢救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取证,查明事故的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过程、人员死亡和经济损失。事故调查小组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应分清事故的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