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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砖厂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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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3 页
更新时间: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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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砖厂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本制度中的伤亡事故,指在砖厂的安全生产过程当中,出现的一般性轻伤、重伤和意外死亡情况,对于重大死亡以上事故报告处理,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1.3.1报告

1.3.1.1轻伤事故的发生后,由受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进行上报厂长。

1.3.1.2重伤,除履行上述轻伤上报程序以外,厂长还应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3.1.3死亡事故,厂长除履行上述轻、重伤上报程序以外,还应报告公安局。

1.3.2调查及处理

1.3.2.1事故调查

调查轻伤,重伤事故,由厂长和有关班组长及技术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死亡事故由厂领导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