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常用消毒剂的分类、配制及使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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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4 页
更新时间:2026-04-05
总字数:约5.69千字
文档摘要
常用消毒剂的分类、配制及使用
第一章常用消毒剂的法规与风险底线
1.1国家强制依据
《消毒管理办法》(国卫令第27号,2022修订)第18条: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消毒剂采购—验收—储存—配制—使用—浓度监测—废弃物处置”全链条记录,保存期≥2年。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20条:含氯制剂、过氧化物、醛类、酚类消毒剂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其储存量≥500g(L)须向属地应急管理局备案,并设置双人双锁专用库。
《GB279482020空气消毒剂通用要求》明确:空气喷雾消毒30min后,现场残留浓度≤0.3ppm(以C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