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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务人员九不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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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3 页
更新时间:2026-04-03
总字数:约5.66千字
文档摘要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务人员九不准
为深入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净化医疗服务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明确医务人员从业的九条禁止性规定,具体内容及执行要求如下: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严禁医疗机构以任何形式将药品、医用耗材、医学检查、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特殊治疗等项目的开具数量、销售金额,与医务人员个人及所在科室的薪酬、绩效奖金、岗位补贴直接或变相挂钩,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硬性创收指标,不得将开单量作为绩效考核的核心量化指标。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