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则(试行).docx
文件大小:30.37 KB
总页数:24 页
更新时间:2026-04-02
总字数:约8.07千字
文档摘要
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明确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范围,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督,维护司法鉴定秩序,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执业类别核定、执业活动开展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司法鉴定执业分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司法鉴定执业分类遵循科学划分、按需设置、动态调整、规范统一的原则,兼顾司法鉴定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