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鄱阳租房合同纠纷(3篇).docx
文件大小:40.06 KB
总页数:7 页
更新时间:2026-04-01
总字数:约4.24千字
文档摘要
第1篇
一、案件背景
原告:张某,男,30岁,鄱阳县某公司职员。
被告:李某,男,35岁,鄱阳县个体工商户。
被告:王某,男,40岁,鄱阳县某房地产中介公司负责人。
2019年5月,张某因工作需要,在鄱阳县某小区租住了一套三室两厅的住房,月租金为2500元。中介公司王某为双方提供了中介服务,并收取了中介费500元。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一年,自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二、纠纷起因
2020年3月,张某发现房屋内的墙壁出现裂缝,经询问邻居得知,该房屋系老旧小区,存在墙体老化现象。张某遂与李某协商,要求李某对房屋进行维修。李某表示愿意维修,但要求张某承担部分维修费用。双方就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