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实施细则.docx
文件大小:24.39 KB
总页数:12 页
更新时间:2026-04-03
总字数:约4.4千字
文档摘要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野生植物保护管理,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野生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包括其根、茎、叶、花、果实、种子等器官及衍生物。
第三条本行政区域内野生植物的保护、管理、利用及相关监督活动,适用本细则。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野生植物保护遵循“保护优先、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公众参与”原则,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维护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