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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缴纳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会计分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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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 页
更新时间: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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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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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账实操-缴纳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会计分录

一、核心前提说明

纳税人主体: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不包括法人企业,法人企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计税依据:以“年度经营所得”为计税依据,适用5%-35%超额累进税率,实行“按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

账务特点:个体工商户可采用简易账(如“税后利润”直接核算),个人独资/合伙企业需按《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设置完整账簿,核心通过“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核算。

二、季度预缴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分录

(一)个体工商户(简易账核算)

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