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企业员工请假造假处理办法.docx
文件大小:26.81 KB
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6-04-02
总字数:约4.3千字
文档摘要

企业员工请假造假处理办法

一、请假造假行为界定与认定标准

本办法所指“请假造假行为”,指员工在申请各类休假(含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等)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明、隐瞒真相或与第三方串通等方式,意图获取非正当休假权益的行为。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虚构或伪造休假事由

1.病假造假: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通过非正规医疗机构或熟人开具与实际病情不符的病假条;利用他人病历或检查结果冒名顶替;隐瞒已康复事实继续申请病假。

示例说明:员工A提交某诊所开具的“腰椎间盘突出需卧床休息15天”诊断证明,但经核实,该诊所无该员工就诊记录,且其实际在病假期间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