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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物业工程部设备运行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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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3 页
更新时间:202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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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物业工程部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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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工程部设备运转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设备运转管理制度:安全用电

1)严禁各部门私接或移动电气设备和设施。确因生产或改善服务质量需要,应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报请工程部核实,并由工程部登记注册;各部门需架设临时线,应当由工程部派电工安装。使用结束后应当立即通知工程部拆除。临时线路应当符合低规要求,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如使用后确需长期固定,在安全和不损害美观条件下,由工程部派电工正式安装,并登记备案。

物业强电系统维修时,应该根据不同的危险程度,分为全部停电、部分停电和不停电工作三类。电气检测、修理人员工作时,应遵循下列三项要求:

a)根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