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森林保护修复补偿项目实施方案制度保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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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4 页
更新时间:2026-04-02
总字数:约5.02千字
文档摘要
森林保护修复补偿项目实施方案制度保障
为确保本区域森林保护修复补偿项目落地见效,构建权责清晰、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的全链条制度体系,特建立以下全方位制度保障机制:
一、组织领导保障机制
(一)建立专班推进制
成立由分管林草工作的副县(市、区)长任组长,林草局局长任副组长,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森林保护修复补偿项目专班。专班下设办公室在林草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5名、兼职联络员8名(各部门1名),负责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进度跟踪、问题协调、台账管理、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实行“日调度、周汇总、月通报”机制,对项目滞后的责任主体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