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儿童偏头痛残疾评估量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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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5 页
更新时间:2026-04-07
总字数:约5.54千字
文档摘要

儿童偏头痛残疾评估量表

1.适用对象与评估周期

1.1适用对象:6-17岁经临床确诊为偏头痛的儿童青少年,覆盖无先兆偏头痛、有先兆偏头痛、慢性偏头痛(每月发作≥15天,其中≥8天符合偏头痛诊断标准)所有亚型;排除合并脑肿瘤、脑炎等继发性头痛,或存在严重智力障碍、精神疾病导致无法配合评估的对象。

1.2评估周期:统一聚焦过去4周内偏头痛发作对各项功能的影响,避免因评估时间范围不一致导致结果偏差;若儿童青少年过去4周内无偏头痛发作,标注“近期无发作”,待下次发作后补充评估。

2.评估主体与实施流程

2.1评估主体

2.1.16-11岁儿童:由主要照料者(父母/监护人)完成核心评估,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