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检验科室内质控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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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4 页
更新时间:2026-04-07
总字数:约5.54千字
文档摘要
检验科室内质控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通过建立覆盖检验前、中、后全过程的室内质量控制(IQC)制度,确保每份检验报告在0.5×允许总误差(TEa)范围内达到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及CNASCL02:2012《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要求,降低医疗纠纷风险,实现“零缺陷”报告率≥99.5%。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下设临床生化、免疫、血液、体液、微生物、分子诊断、POCT七个专业组及标本前处理组、试剂库房、LIS运维组。
1.3法规与上级文件依据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计委令第10号)
《临床检验定量测定室内质量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