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检验科室内质控工作制度.docx
文件大小:29.87 KB
总页数:14 页
更新时间:2026-04-07
总字数:约5.54千字
文档摘要

检验科室内质控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通过建立覆盖检验前、中、后全过程的室内质量控制(IQC)制度,确保每份检验报告在0.5×允许总误差(TEa)范围内达到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及CNASCL02:2012《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要求,降低医疗纠纷风险,实现“零缺陷”报告率≥99.5%。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下设临床生化、免疫、血液、体液、微生物、分子诊断、POCT七个专业组及标本前处理组、试剂库房、LIS运维组。

1.3法规与上级文件依据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计委令第10号)

《临床检验定量测定室内质量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