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火灾报警控制系统保养工作标准.docx
文件大小:29.15 KB
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6-04-07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火灾报警控制系统保养工作标准

一、公司信息室负责监控火灾报警控制主机,工程技术部维修人员负责对该系统实施维修保养。

二、火灾报警系统应当由经过专业训练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和维护,无关人员不允许随意触动。消防设备维修后必须恢复原来状态,不允许随意更改原器材、线路。属保修内容,立即通知保修单位修理、保养,并记录在案。

三、消防设备故障维修一般不超过8小时,若在8小时内无法解决的故障,应将故障原因、解决时间上报公司,限期解决。

四、凡是夜间发生的,不影响用户生活、工作的,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消防设备故障,可以由早班维修工进行维修。

五、值班员应熟悉火灾报警系统的报警信号与各火灾监测点之间的对应和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