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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焊接、切割作业“八项注意事项”.docx
文件大小:28.95 KB
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6-04-06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焊接、切割作业“八项注意事项”
注意一:
不准未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和使用存在缺陷的焊接工具、设备进行焊接工作。人员取得焊工合格证后,使用合格的工具和设备,方可从事考试合格项目范围以内的焊接工作。
注意二:
不准在带有压力(液体压力或气体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在特殊情况下需在带压和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时,应经过工作安全分析,制定作业方案,采取安全措施,并经属地主管批准,办理作业许可后,方可作业。
注意三:
禁止在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或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它物体上进行焊接。禁止在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进行焊接。在易燃易爆材料附近进行焊接时,其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m,并根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