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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市政道路连雨水、污水管网开挖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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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3 页
更新时间:2026-04-06
总字数:约5.78千字
文档摘要
市政道路连雨水、污水管网开挖方案
第一章项目总体定位与法规红线
1.1政策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三十一条明确: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损毁、占压、擅自移动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确需改迁的,须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批准,并“先改后毁”。《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竣工后3年内不得开挖,确需开挖的须报市级人民政府审批并加收2倍城市道路占用费。
1.2红线控制
本次雨污管网同步改造位于××市××区××路(K0+000—K2+360),红线宽度40m,两侧各5m绿化带为不可突破绿线;地下管线综合断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