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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消防电梯的设置与功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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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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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消防电梯的设置与功能

消防电梯的设置范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消防电梯的设置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要求以下五种情况应当设置消防电梯:

1.高层一类民用公共建筑;

2.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塔式住宅;

3.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

4.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其他二类公共建筑;

5.建筑高度超过32米设有电梯的高层厂房和库房。

消防电梯的功能:

1.消防电梯设有前室。独立的消防电梯前室面积为:居住建筑的前室面积大于4.5平方米;公共建筑和高层厂(库)房建筑的前室面积大于6平方米。当消防电梯前室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为:居住建筑合用前室面积大于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