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数字对象标识符总则》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2024年5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
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4〕25号)中明确予以立项,项目名称为:气象数字对象标识符总
则,编号为T-416。本文件中国气象局主管,由全国气象基本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46)提出并归口。
2.制定背景
数据作为新兴生产要素,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是发展数字经济的核心与基础。2022年1月,
国务院出台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数字经济转向深化应用、
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遵循“要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
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
这一下要求,推进新发展阶段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17号),是首个国家层面的科
学数据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学数据管理,保障科学数据安全,提高开放共享水平,
更好地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提供支撑。其明确提出“科学数据管理遵循分级管理、
安全可控、充分利用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加强能力建设,促进开放共享”,“主管部门和法人单位
应加强科学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定科学数据安全保护措施;加强数据下载的认证、授权等防护
管理,防止数据被恶意使用。”“采用安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完善数据管控、属性管理、身份识别、
行为追溯、黑名单等管理措施,健全防篡改、防泄露、防攻击、防病毒等安全防护体系。”等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其指出,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同时提出对数据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安全保护义
务,加强风险监测与身份核验,结合业务需求,从数据分级分类到风险评估、身份鉴权到访问控制、行
为预测到追踪溯源、应急响应到事件处置,全面建设有效防护机制,保障数字产业蓬勃健康发展。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
(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构建了中国特色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要求把安全贯穿数据治理全过程,
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模式,创新政府治理方式,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和义务,完善行业
自律机制,规范市场发展秩序,形成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数据要素治理格局。特别提出了建立
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增强数据的可用、可信、可流通、可追溯水平。实现数据流通全过程动态管理,在
合规流通使用中激活数据价值。
2022年,《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明确提出制定气象数据产权保护政策。强化
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的要求。
为落实数据二十条,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建设工作方案(2024—2025
年)》(气发〔2024〕13号)提出了“有序稳妥构建覆盖气象数据供给直至消费利用全链条的中国特
色气象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为加快推进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气象社会服务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
支撑。”总体目标。部署了包括气象数据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气象数据授权运营、交易目录指引、授
权使用、价格评估、合规审查、交易标准体系、数据认证、数证管理、信用管理等12项管理制度。气
象数字对象标识符技术则是支撑上述工作的重要技术。
数字对象标识符是按统一的规则和程序授予数字资源的唯一的名字,目的是用于标识“通信和信息
处理世界中的任何对象”,保证对象在通信或信息处理中正确定位和管理,即实现数字资源的追溯和定
位以及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它被形象地称为数字资源的条形码或身份证。中国气象局于2019年
7月向国家OID注册中心申请注册气象行业二级节点,于2019年10月完成了注册、审批、公示流程,
并签署《气象信息行业二级节点授权协议书》和《战略合作协议》。中国气象局成功获批气象行业节点
16,负责气象领域OID注册、审核和解析服务等工作。同时,按照2020年全国气象局长会议
要求和预报司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完成气象数据流通监管平台的建设和试点运行工作。2020年中国
气象局印发的《气象数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