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MS/XS0305004-2.0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QMS文件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优秀学员评选办法
编写:李剑
审核:肖俊华
批准:王治国
2007-11-15发布2007-11-15实施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发布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QMS文件
三级文件QMS/XS0305004-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我院网络教育本、专科学生优秀学员的奖励和表彰工作,特制定《东北财经大学
网络教育学院优秀学员评选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及其学习中心。
第三条职责
1.学院负责审核参评学员资料、公示并发布获奖名单、颁发荣誉证书。
2.学习中心负责推荐学员,报送参评材料。
第二章细则
第四条评选范围
参选人员应为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的在籍学生。
第五条评选原则
学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以精神鼓励为主适当结合物质奖励的方式开展
工作。
第六条评选条件
优秀学员分为成绩优秀学员和活动积极分子两类,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的
要求。
基本条件:遵守《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无违纪行为记
录。
成绩优秀学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学习期限内正常按时开课学习并在评选年度有五科以上(含五科)课程考试通过
者(不含免修和免考的课程);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已经参加的课程考试中无不及格记录,当
年度所参加的课程考试平均分在85分以上。
活动积极分子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各地学习中心组织的学生活动;
2.积极参与网络学习,积极参与博学论坛、网上课程辅导等网络交流场所;
3.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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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能够较好的利用网络学习资源和优势,能够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将本专业所
学知识应用到社会工作中并有突出表现(需在参评材料中附说明);
5.有其他突出成绩和良好表现(需在参评材料中附说明)。
第七条评选比例
优秀学员每年度评选一次,以各学习中心符合评选范围的学生数作为参评基数,评选比
例原则上为成绩优秀学员占参评基数3%(不足一人按一人计算),活动积极分子占参评基数
2%(不足一人按一人计算)。
第八条评选材料
参选学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优秀学员推荐表》
2.学习中心或参选学员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评选程序
学习中心推荐申报,学院评审,网站公示等程序。
1.学习中心按本办法中的评选条件,根据名额100%推荐,如实填写《东北财经大学
网络教育学院优秀学员推荐表》,在规定的时间(详见年度评选的具体通知)内报
送学院;
2.学院按本办法对各学习中心推荐的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