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鑫享世家2025终身寿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2025年第1版总第1版】
《泰康鑫享世家2025终身寿险(分红型)》
产品说明书
风险提示
本产品为分红型保险。保单持有人可以保单红利的形式享有保险公
司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盈余分配权。本产品的红利分配将随分红保险业务
的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动,未来的保单红利为非保证利益,红利并非确
定值,也可能为零。
本产品说明书仅针对《泰康鑫享世家2025终身寿险(分红型)》。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
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本产
品”指我们提供的《泰康鑫享世家2025终身寿险(分红型)》产品,“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
的“泰康鑫享世家2025终身寿险(分红型)合同”,“被保险人”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为方便您了解和购买本产品,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
一、产品基本特征
(一)投保范围
本产品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0周岁(须出生满30日)至70周岁,且须符合投保当时
我们的规定。
(二)保险期间
本产品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若本产品被保险人为两人,则本产品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最后一名被保险人身故时
止。
若本产品被保险人为一人或者保险期间内两名生存的被保险人减少为一名被保险人的,则本产品的
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唯一的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保险期间在保险单上载明。
(三)交费方式及交费期间
本产品的交费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交费期间为一次性交、3年交、6年交、10年交、15
年交、20年交。
(四)保单利益及保险责任
1.投保对象
投保时您可以为一名被保险人投保本合同,也可以同时为两名被保险人投保本合同。
若本合同被保险人为两人且两名被保险人均生存,且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您可向我们申请减少一名
被保险人,经我们审核同意,我们将在批单上载明留存的被保险人。我们不接受增加被保险人的申
请。
2.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
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3.有效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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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鑫享世家2025终身寿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2025年第1版总第1版】
本合同第1个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等于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第2个及以后各保单年度的有
效保险金额为上一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的1.02倍。
4.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人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
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5.等待期
本合同自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发生保险事故的,有90日
的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保险事故的,无等待期。
若本合同被保险人为一人,如果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无息退还
您累计已交纳的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若本合同被保险人为两人,如果等待期内其中一名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身故或者全
残豁免保险费责任,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如果等待期内两名被保
险人先后发生保险事故、两名被保险人同时发生保险事故或者无法确定两名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
的先后顺序,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无息退还您累计已交纳的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保险费,
本合同终止。
若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减保,计算累计已交纳的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保险费时,减保前的部分
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6.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
一、若本合同被保险人为一人,我们将按照如下约定给付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发生身故或者全残,若身故或者全残时处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不含该日)前,我们将向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
故或者全残保险金的数额为下列两者中的较大值:
(1)您累计已交纳的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或者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