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聋人协会团体标准
《佩戴人工耳蜗和助听器的双模式验配服务规范(送审稿)》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为进一步确保临床双模式临床验配服务标准操作,为更多听障患者有效干
预,编制双模式听觉验配服务规范团体标准。本项目归口中国聋人协会团体标准
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国聋人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由中国聋人协会
下达《双模式听觉验配服务规范》立项任务,立项编号T/CADHOH0001-2021。
(2)主要工作过程
起草组成员对本文件的内容及编写工作进行了认真地讨论研究,并制定出计
划进度及人员分工。主要起草单位于2021年6月完成了本文件的工作组讨论稿
和征求意见1稿。2021年9月委员会对征求意见1稿反馈修改意见,主要起草
单位据此于2021年10月形成本文件的征求意见2稿,发行业广泛征求意见。共
发送征求意见单位600个,收到“征求意见稿”后,回函并有建议或意见的单位数
7个。2022年8月,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形成送审稿。
(3)主要参加单位和编制过程
本文件由解放军总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医学部、国家耳鼻咽喉疾病临床医
学研究中心牵头起草。参与起草单位包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耳鼻
咽喉头颈外科、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唯听助听器(上
海)有限公司、索诺瓦听力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斯达克听力技术(苏州)有
限公司、奥迪康(上海)听力技术有限公司、瑞声达听力设备贸易(上海)有限
公司、浙江诺尔康神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笛乐听力植入技术服务(北
京)有限公司、澳科利耳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领先仿生医疗器械(上海)
有限公司、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接到编制任务后,经起草单位协商成立了编制组,由主要起草人冀飞、王倩
等负责本文件的编制工作。编制组成员对本文件的内容及编写工作进行了认真地
讨论研究,于2021年6月完成本文件的工作组讨论稿和征求意见1稿,送专家
征求意见。2021年9月委员会对征求意见1稿反馈修改意见,主要起草单位据
此于2021年10月形成本文件的征求意见2稿,发行业广泛征求意见。2022年8
月,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形成送审稿。2022年10月28日,由中国聋
人协会牵头举行线上预审会,会上行业专家和标准化专家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审
查,建议修改标准题目为《佩戴人工耳蜗和助听器的双模式验配服务规范》,此
外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内容作了修改,形成送审二稿。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1)标准编制原则
标准的编写遵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
结构和起草规则》,为新起草团体标准,符合国家标准的编制要求。
(2)本文件的主要内容
本文件基于临床实践探讨双模式听觉的调试流程,旨在为寻求最全面合理的
双模式助听装置的调试方法,以期提供给双耳双模式佩戴者最佳的听觉体验,提
高双模式听觉的优势。本文件规定了双模式听觉验配服务的原则、流程、内容、
质量和应具备的条件,适用于双模式听觉验配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员的服务提供和
管理。本文件描述了双模式患者服务流程,主要包括:接诊档案建立、双模式服
务场地、双模式服务设施设备、双模式服务人员的配置、专业岗位培训、双模式
康复、效果评估等。规定了主要技术内容相关的术语和定义,以及推荐的双模式
调试流程。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情况分析
本文件基于人工耳蜗助听器双模式听觉患者的临床服务实践。相关验证内容
见参考文献2:王倩,刘晶,李楠,李进,陈艾婷,洪梦迪,冀飞.人工耳蜗/助听器双
模式新技术进展.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科学杂志,2022,20(2):120-123.
(四)标准中如果涉及专利,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说明
无。
(五)产业化情况、推广应用论证和预期达到的经济效果等情况;
随着人工耳蜗(CochlearImplant,CI)植入标准的扩大,人工耳蜗候选人的一
侧或双侧耳经常有残余听力,这些患者双模式的佩戴方式。其优势在于使患者能
够使用双耳处理来增强噪声环境的言语识别和声源定位能力。目前,单独对人工
耳蜗及助听器进行调试方法已经被广泛报道,临床对双模式验配的标准流程尚在
摸索中。在临床工作中,如果患者对侧有残余听力,临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