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220
CCSA80
团 体 标 准
T/AIMC009—2024
互联网医院处方药品物流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forlogisticsserviceofprescriptiondrugsinInternethospitals
2024-10-21发布 2024-10-21实施
中国自动识别技术协会??发布
T/AIMC009
T/AIMC00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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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言 II
范围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3
机构要求 3
互联网医院 3
药品供应商 3
快递配送方 3
人员要求 3
设施设备 4
信息化系统 4
服务流程和要求 4
基本流程 4
药品仓储 4
药品订单提出与接收 4
药品拣选 4
药品复核 5
药品包装 5
药品封签 5
药品发货 5
药品运输与配送 5
药品签收 5
风险控制 6
投诉处理 6
投诉 6
处理 6
服务评价与改进 6
附录A(规范性)物流服务基本流程 7
附录B(规范性)药品物流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表 8
参考文献 9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文件由中国自动识别技术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杭州市拱墅区长庆潮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浙江省皮肤病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纳里数智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谧、李健、邹红媛、孙浩、牟海滨、魏登德、王刚、陈斌、王泽民、盛中华、张胜浩、韩超、王争扬、张永国。
T/AIMC009
T/AIMC00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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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院处方药品物流服务规范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互联网医院处方药品物流服务的机构要求、人员要求、设施设备、信息化系统服务流程和要求、风险控制、投诉处理、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通过互联网医院为服务主体方式进行药品物流配送的服务与管理。本文件不适用于中药饮片、冷藏及冷冻药品物流配送的服务与管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0335—2023 药品物流服务规范
GB/T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互联网医院internethospital
以实体医院为基础,经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批设置,运用“互联网+”技
术提供线上诊疗相关服务的医疗机构。
机构要求
互联网医院
应加强互联网诊疗活动管理,建立、完善相关机构管理制度、服务流程,确保数据安全流通。
应对电子处方的流转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应与药械采购相关单位对接,做好药品价格等信息的实时更新、维护。
药品供应商
应及时接收互联网医院处方药需求,并将信息提交至快递配送方。
应根据相关药品管理要求做好药品储备、供应,负责订单提出与接收、药品拣选、药品复核、药品包装、药品封签、药品发货等工作。
快递配送方
应负责药品物流、配送等工作。
人员要求
应设立医疗质量管理、信息技术服务与管理、药学服务等互联网医院处方药品物流服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配备相应的人员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
从事拣选、复核、包装、质量管理、计算机管理等相关人员应经过药品质量管理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
从事终端配送的相完善相关机构管理制度关人员应接受相关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
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应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设施设备
药品供应商、快递配送方应配备满足药品物流需求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包装物、配送箱、封口标签、运输车辆等,并符合药品管理相关要求。
快递配送方配送设施设备应符合相应配送药品的质量特性要求。
药品包装过程中使用的包装物、填充材料等应无毒、无污染,有保护、支撑或隔离功能。
信息化系统
应具备开展互联网医院处方药品服务的相关应用端,包括患者端、互联网医院端、药品供应商端、快递配送方端等。具体功能如下:
患者端:为患者提供服务的应用端口,具备身份认证、在线咨询、在线支付结算、在线查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