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干预中小学学生心理危机事件,保障学生的心理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在学习、生活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心理危机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和后期干预。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心理危机事件对学生的伤害。
2.预防为主,及时干预:强化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危机预防知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年级组、班级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心理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科学干预,综合施策: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心理危机学生进行及时、有效的干预,同时综合考虑学生的个体差异和家庭、社会环境等因素,采取多种措施协同应对。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中心
成立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指挥中心,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德育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德育处主任、教务处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代表、心理健康教师等。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设在德育处,负责日常工作。
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1.全面领导和指挥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应急处置工作。
2.制定和修订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3.协调各部门、年级组、班级之间的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4.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心理危机事件的相关情况,并根据上级指示做好后续工作。
(二)工作小组
1.监测预警组
-成员:各年级组长、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
-职责:负责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情绪变化等进行观察和监测,及时发现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并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报告。
2.应急处置组
-成员:德育处主任、教务处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校医。
-职责:在接到心理危机事件报告后,迅速到达现场,对危机学生进行紧急处置,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并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干预方案。
3.心理干预组
-成员:心理健康教师、心理咨询师。
-职责:对危机学生进行专业的心理评估和干预,运用心理辅导、心理咨询等方法,帮助学生缓解心理压力,消除心理危机,恢复心理健康。
4.后勤保障组
-成员:总务处主任、财务人员。
-职责:负责为心理危机干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资、设备和经费保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5.信息联络组
-成员:德育处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与家长、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医疗机构等保持联系,及时传递心理危机事件的相关信息,协调各方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6.善后处理组
-成员:德育处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
-职责:对心理危机事件进行调查和总结,做好危机学生及其家庭的后续跟踪和帮扶工作,帮助学生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同时对事件进行反思,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机制。
三、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主题班会等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加强心理健康教师的培训和专业发展,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水平。
2.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为每位学生建立心理健康档案,记录学生的基本信息、心理健康状况、心理测评结果等,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动态跟踪和管理。
-定期对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3.加强家校合作
-建立健全家校沟通机制,通过家长会、家访、家长学校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的家庭环境、学习情况和心理状态,共同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指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4.优化校园环境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和谐融洽的校园文化氛围,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需求,及时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