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2.富士化研(昆山)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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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9 页
更新时间:2025-03-15
总字数:约8.05千字
文档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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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评价报告附件目录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

页数

页码

备注

1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危化品经营及生产的,同时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及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复制件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章

2

项目投资批文、环保批文、(使用剧毒品的需提供环评报告中主要原辅材料表复印件)

复制件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章

3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勘察人员组成表

不得少于两次,参加人员签名需手写

4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现状检查表

按要求签字盖章、结论明确

5

无新改扩建项目的情况说明

6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情况;

7

相关检测、消防验收、执业培训等情况清单(加盖企业和评价公司公章确认),清单后附上相关检测报告及消防验收、执业培训等复印件

按要求签字盖章

8

企业的区域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包括周边及企业内部)

9

其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条件的证明文件

附件1:工商营业执照

附件2:公司设立批文及环保批文

附件3: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勘察人员组成表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勘察人员组成表

项目名称

富士化研(昆山)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昆山市张浦镇滨江南路3号

现场勘察时间

评价机构现场勘察人员

姓名

职务

签名

负责人

技术专家

项目单位工作人员

姓名

职务

签名

项目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项目所在单位(公章):

年月日

备注:评价机构现场勘察人员应有两名以上本项目评价报告编制人员表中评价人员和技术专家,

所有人员须亲笔签名。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勘察人员组成表

项目名称

富士化研(昆山)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昆山市张浦镇滨江南路3号

现场勘察时间

评价机构现场勘察人员

姓名

职务

签名

负责人

技术专家

项目单位工作人员

姓名

职务

签名

项目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项目所在单位(公章):

年月日

备注:评价机构现场勘察人员应有两名以上本项目评价报告编制人员表中评价人员和技术专家,

所有人员须亲笔签名。

附件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现状检查表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防护设施现状检查表

检查单位名称

富士化研(昆山)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职工人数

检查单位地址

昆山市张浦镇滨江南路3号

齐藤赖绍

王建平35

生产/经营许可证

安全评价备案

重大危险源备案

应急救援预案备案

固定资产(万元)

占地面积

上年销售收入(万元)

上年安全投入(万元)

/

昆安监(评价)

【2012】061号

/

张安全(预案)【2014】10号

1371

11501.8m2

1435

160000

建设项目设立批准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建设项目试生产备案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消防

特种设备

防雷防静电

职业危害

昆公消(2004)验字第161号

昆技检(2015)第01377号

委托江苏力维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编号:(2015)力维(职)字179号

生产的危化品

使用的危化品

品名

危规号

生产能力

最大储存量

品名

序号

年使用量

最大储存量

乙醇

2568

1t

50L

三甲苯

1801

1t

50L

柴油

1674

30L

无储存

企业外部环境

西

单位性质

距离

单位性质

距离

单位性质

距离

单位性质

距离

滨江南路

16m

祥凤食品

10

农田

2m

英科?卡乐

16m

危险工艺

氯化

硝化

氟化

过氧化

高压加氢

重氮化

剧毒品储存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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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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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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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投入(万元)

安全现状评价结论

富士化研(昆山)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要求

现场检查情况

是/否

评价

一、总体布局

1

厂内建构筑物与周边相邻建构筑物安全防护间距

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民用建筑和设施的距离不小于25米。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与厂外道路不小于15m

不涉及

2

生产设施、储存装置、道路、生活设施、架空电力线之间安全间距

甲类厂房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0m;甲类贮存设施与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应小于30.0m。

不涉及

3

甲类厂房、甲类库房、甲、乙类液体贮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

不涉及

4

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2米;与甲类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