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080.99CCSA12
3208
淮安市地方标准DB3208/T192—2023
企业开办“一件事”工作规范
Specificationfortheonethingofenterpriseestablishment
2023-12-07发布2023-12-15实施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08/T192—2023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1
5办理流程 2
6办理要求 3
7办理时限 5
8办理费用 5
9优化服务 5
10考核评价 5
附录A(规范性)企业开办“一件事”材料清单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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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淮安市行政审批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淮安市行政审批局、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苏、尤劲松、倪红、余洁、刘艳、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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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办“一件事”工作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企业开办“一件事”的基本要求、办理流程、办理要求、办理时限、办理费用、优化服务以及考核评价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开办“一件事”办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企业开办enterpriseestablishment
企业从设立登记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的过程。3.2
申请人applicant
依法向登记机关提出企业开办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4基本要求
4.1场所及设施设备
4.1.1政务服务大厅应设置企业开办“一件事”专区,入驻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备案、银行预约开户、发票票种核定、社保账户开通、公积金账户开通、医保账户开通7个事项。企业开办“一件事”专区应具有显著标识。
4.1.2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应设置企业开办“一件事”服务窗口,提供业务咨询、申请辅导、免费帮办代办等服务。
4.1.3企业开办“一件事”专区应配备企业登记自助一体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提供业务查询、事项办理、证照打印等服务。
4.2人员
4.2.1企业开办“一件事”专区应配备工作人员提供咨询、引导、审核、帮办代办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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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工作人员应了解企业开办相关政策,熟悉企业开办流程和要求。工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培训和考核。
4.3信息公开
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公开栏、企业开办“一件事”专区等渠道公开企业开办“一件事”办事指南,指南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名称、办理方式、受理标准、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情况、法律依据、投诉咨询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变化及时调整更新。
4.4信息共享
4.4.1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通过信息系统自动推送或企业开办“一件事”专区内部传递共享,后续办理流程中不应再要求申请人重新提交。
4.4.2对于申请人已实名认证的信息,后续不应重复采集验证;确需补充采集验证的,宜通过远程实名验证等便利化方式进行。
5办理流程
企业开办“一件事”办理流程包括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备案、银行预约开户、发票票种核定、社保账户开通、公积金账户开通、医保账户开通7个环节,具体办理流程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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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企业开办“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6办理要求
6.1咨询
6.1.1应提供现场咨询(如窗口咨询)和非现场咨询(如网上咨询、电话咨询、邮件咨询)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工作时间段内应保持渠道畅通。
6.1.2工作人员应按照“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要求指导企业开办申请,应提供相关事项的办事指南。
6.1.3咨询答复应做到即时、清晰、准确;不能即时答复的,应告知申请人答复时限或其他咨询途径。
6.2企业设立登记
6.2.1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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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1申请人可根据需要选择下列方式办理企业设立登记:
a)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