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单位自然灾害风险管理专项规划编制规程》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可移动文物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应急处置研究”,项目编
号:2019YFC1520800。
2.项目的制订背景
作为国家重点研发项目《不可移动文物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及应急处置研究》的成果凝
练,对全国文物保护单位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1)可发挥专项规划治理作用,推动文物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
文化国际影响力的实施意见》,使得文物保护单位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在国家文物保护利用
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突显。并且在文物保护利用新发展格局下,文物保护单位自然灾害风
险管理规划成为参与文物属地管理的基本抓手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载体,并推动文物自
然灾害风险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2)可完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体系,衔接上下层次规划。
文物保护单位自然灾害风险管理规划是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中特定情景
的专项规划,可促进文物保护与空间管理间承上启下统筹协调的作用,是下位属地文物保
护具体工作和相关专项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制定自然灾害风险管理规划的
标准,有利于完善文物保护总体规划体系,有利于落实国家文物行业规划与地方层面的专
项规划及相关内容的有序衔接,更有利于指导文物属地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跨部门协同管
理,从而于解决单个文物保护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
(3)形成统一规范,可有序指导和推动文物保护和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工作。
现阶段自然灾害风险管理规划与文物保护技术应用在国内有一定的实践基础,如:山
西应县佛宫寺释迦塔抗震减灾规划、福建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防灾减灾规划、
敦煌石窟寺风沙自然灾害治理保护、新疆古遗址洪涝灾害治理保护、湖南高椅村文物保护
规划等,但是目前自然灾害风险管理概念多元,技术做法不一、不规范,总体上文物自然
灾害风险管理规划仍处于自下而上的探索阶段,尚未形成共识性的标准与规范。随着文物
保护自上而下的重大国家战略的推进,自然灾害风险管理方面的规划将逐渐进入央地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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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技结合、全面开展阶段,但对于规划的术语、规划定位、规划内容、编制管理程序要求
等核心任务尚无明确事项。因此,急需制定清晰准确的文物保护单位自然灾害风险管理规
划编制标准,明确文物保护单位自然灾害风险管理识别标准和规划编制的技术要求与成果
规范,以及编制管理程序要求等。
2.起草单位
本标准的负责单位为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参编单位包括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
究院、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建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
主要参与人员如下:
葛川、乔云飞、李宏松、张景阳、赵夏、孙延忠、郝爽、肖东、王艺山、弋
力、陈富龙、吴婧姝、郭小东、胡程鹤、杨瑞霞、吴樊、唐韵玮、周伟、朱猛。
3.编制过程说明
3.1前期阶段
4.1.1成立标准制定工作组
2022年2月-10月,根据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框架,明确工作内容、成果形
式、组织方式等,搭建编制团队,根据前期研究成果初步形成《文物保护单位自然灾害风
险管理专项规划编制规程》草案。2023年1月6日,本标准成功立项,项目计划编号
CI2023002。
4.1.2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2022年11月-2023年1月,结合《山西应县佛宫寺释迦塔防震减灾专项规划》、《山西
应县文物综合抗震防灾规划》编制的实践,依据对文物空间范围识别与划定标准等关键问
题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召开多轮研讨会对标准讨论稿内容进行讨论,结合专家意见修改完
善,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4.2征求意见阶段
2023年2月,标准交由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通过全国团体标准信息
平台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4.3审查阶段
4.4报批阶段
二、标准编制原则、主要内容及其确定依据,修订标准时,还包括修订前后
技术内容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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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原则
1)强化科学与总体
本标准规定内容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