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91.040.20
CCSP33
DB2102
大连市地方标准
DB2102/T0086—2023
水文化遗产评价及认定规范
Specificationforevaluationandrecognitionofwaterculturalheritage
2023-08-16发布2023-09-15实施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102/T0086—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大连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大连市水务学会、大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河湖智库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程爱民、郎连和、李岩、闵祥宇、张贺、李慧才、杨森林、王业成、许士国、
姜东阳、王翘楚、李佳琳、白宇轩。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
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大连市水务局(大连市中山区丹东街135号),联系电话:0411
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大连市水务学会(大连市沙河口区西连街8号),联系电话:0411
I
DB2102/T0086—2023
水文化遗产评价及认定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文化遗产评价及认定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及认定内容、评价及认定方法、评价及认
定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水文化遗产的评价及认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文化waterculture
指人们以水和水事活动为载体,在与人和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发生联系的过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
神财富的总和。
3.2
水文化遗产waterculturalheritage
历史时期人类在对水的治理、开发、利用中所遗留下的文化遗存。包括工程和非工程两种类型。
3.3
工程类水文化遗产engineeringwaterculturalheritage
在人类采取人工措施控制、调节、治导、利用、管理和保护自然的水,以减轻或免除水旱灾害,并
开发利用水资源,适应人类生产,满足人类生活,改善生态和环境的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水利工程遗
存。主要包括灌溉工程、防洪工程、给排水工程、运河工程等。
3.4
非工程类水文化遗产non-engineeringwaterculturalheritage
水利工程本体之外,与水利工程相关的水管理或水神崇拜而产生的、与水相关的文化建筑(庙、寺、
坛、观、亭等)、文物(纪念物、镇水物等)、自然水景观(天然河湖、泉水等)、文献典籍等物质文
化遗存。
1
DB2102/T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