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组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问题研究
摘要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为保护环境公益,法律赋予特定主体以提出资格,
向审判机关提起的行政诉讼,属于客观诉讼的纠纷解决机制。目前,我国法
律规定只有人民检察院通过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和支持起诉等方式履行
公益诉讼检察职责,而排除其他个人、团体、社会组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
提出资格。然而,检察机关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的唯一起诉主体的同时,还兼
顾检察监督职责,在监督和起诉的双重身份下,难免会产生主体局限性和角
色冲突。对比美、德等国家相继赋予社会组织或社会团体以行政公益诉讼的
提出资格,我国的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范围过于狭隘。环保组织作为具有专业
资质的社会团体,拥有公益性、非营利性、专业性和独立性等诸多特性,可
以更好的协助检察机关提起诉讼、保护环境公共法益,故将环保组织纳入行
政公益诉讼起诉主体范畴是极为必要且合理可行的。本文将通过参考立法现
状与司法实践,总结环保组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提出资格的经验与成果,在
我国已确立的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主体的通行做法基础上,同时赋予环保组织
以提出行政公益诉讼的资格,促进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起诉资格;环保组织;公益保护
I
目录
绪论1
一、研究缘起1
二、研究意义2
三、研究现状2
(一)国内研究现状2
(二)域外研究现状4
四、现有研究的不足与本文的创新之处6
(一)现有研究的不足6
(二)本文的创新之处6
五、研究方法与逻辑架构7
(一)研究方法7
(二)逻辑架构7
第一章行政公益诉讼提出资格的基本理解8
第一节行政公益诉讼8
(一)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界定8
(二)行政公益诉讼的特征10
(三)行政公益诉讼的历史发展10
第二节行政公益诉讼提出资格11
(一)行政公益诉讼提出资格的涵义11
(二)行政公益诉讼提出资格的特征12
(三)行政公益诉讼提出资格的司法进展13
第三节行政公益诉讼提出资格的理论分析14
(一)诉的利益理论14
(二)相关理论与观点分析15
第二章环保组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必要可行性17
第一节环保组织拥有提出资格的必要性17
(一)扩充行政公益诉讼主体17
(二)拓宽行政公益诉讼线索来源18
(三)监督检察机关合理行使职权19
第二节环保组织拥有提出资格的现实可行性19
(一)环保组织能够代表社会公共利益19
(二)环保组织具有独立性20
(三)环保组织具有专业性20
第三章我国环保组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实践与困境22
第一节我国环保组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实践22
(一)实践案例22
(二)相关案例引发的现实思考23
第二节我国环保组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困境24
(一)环保组织的资质不一24
(二)环保组织的发展艰难25
(三)环保组织的程序不明确27
第四章环保组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纾困建议28
第一节明确环保组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资格条件28
(一)对环保组织进行登记管理28
(二)执业活动的要求28
(三)有条件的赋予环保组织提出资格29
第二节建立环保组织的发展保障机制29
(一)解决环保组织资金短缺的问题29
(二)提高环保组织成员的专业水平30
(三)增强环保组织的社会影响力31
第三节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