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
大纲法条汇编
【中国政法大学法考教研中心整理】
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8.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11.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
12.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
13.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
14.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
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
15.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相互委托送达法律文书
若干问题的通知
16.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
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国际公约和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办理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和调查取
证司法协助请求的规定
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
20.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我国加入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通知
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与涉外仲裁及外国仲裁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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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
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
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
2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
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
2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
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
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提取证据的安排
3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
据的安排
3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于规定
3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
3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
3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
3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
3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
3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
4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涉及特权与豁免的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
4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4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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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民事主体
第三章婚姻家庭
第四章继承
第五章物权
第六章债权
第七章知识产权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了明确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