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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会计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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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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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会计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120201授管理学博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1.掌握马列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事业心;具

有国际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创新能力,主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发展需要的高层次财

务与会计管理和研究人才。

2.掌握坚实的会计、审计和财务管理基础理论,掌握系统的会计、审计和财务管理专

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或独立承担企业财务与会计管理工

作的能力。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4.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1.财务会计理论

研究企业和单位财务会计基本概念、财务会计报告,以及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基本理

论和方法

2.财务管理理论

研究企业和单位财务管理基本理论和方法

3.审计理论

研究国家审计、独立审计和企业(单位)内部审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4.管理会计理论

研究企业和单位管理会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博士生基本培养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

(一)课程设置

参见《会计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外国留学博士生课程总学分与国内博士生一致,其公共必修课程为:中国文化概论2学

分,汉语综合2学分。港澳台博士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可免修,所缺学分通过选修其他学

课程填补。

(二)学分要求

本专业博士生应修满的总学分不少于12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其他学位课不少

于4学分,其余为选修课学分。

五、其他必修环节及要求

其他必修环节具体要求

学科综合考试参照《武汉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综合考试的通知》执行。

博士生应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道德规范讲座”和其它专题讲

学术交流座、学术报告、研究生论坛等学术研讨活动。同时,还应具有在国际性

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发言的经历,参加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并发言的

次数不少于三次。

博士生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可利用假期赴企业或其他单位调

实习实践查;参加导师或教研室安排的辅助教学实践活动(包括讲授、辅导、答

疑等);参加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研究工作、或根据导师的安排参与调研、

收集资料等。

博士生必须按照《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和博士学位申请资格论文认定的规定(修订)》(武大经管函【2014】32

号)的要求,达到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

学位资格论文文的基本要求(博士生必须以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或者学院所属教

申请学、科研单位为第一作者单位以第一作者身份(包括研究生第一署名和

研究生本人导师后第一署名)在指定的国内外重要期刊上发表至少2篇

学术论文(其中权威期刊1篇,核心期刊1篇)和本学科的具体规定后

方可申请学位。

六、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相关工作参照《武汉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和

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会计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学学开课

类别课程名称英文课程名称备注

分时学期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ContemporaryChine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