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假宣传的界定、表现形式及完善策略
目录
1.引言2
1.1研究的意义及背景2
1.2研究现状及其发展方向2
1.3本课题研究的内容3
2.虚假宣传概述4
2.1虚假宣传定义4
2.2虚假宣传行为的判定4
3.网络虚假宣传的界定5
3.1网络虚假宣传的概念5
3.2网络虚假宣传的构成要件6
3.3网络虚假宣传的特点7
4.虚假宣传的表现形式与分类8
4.1虚假宣传的表现形式8
4.2虚假宣传的分类9
5.我国现有法律规范网络时代虚假宣传的缺陷10
6.完善网络虚假宣传的界定11
7.结束语11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带来的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网上商品交易量的金额不断增加和市场的不断扩大,
使得市场乱象不断增加部分网络经营者通过新兴的新媒体技术违背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虚假宣传来获
得更多的市场占比网络交易因为这些害群之马而受到损害因此需要针对虚假宣传在网络时代的定义
构成要件表现形式和分类做了分析指出了现有法律网络虚假宣传存在的缺陷并针对缺陷提出了完善
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虚假宣传;反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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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1.1研究的意义及背景
当前互联网经济迅速发展与传统商业模式相比网络商业模式显现出新特点新趋势。
越来越多的企业希望抓住互联网的风口在互联网市场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但是互联网企业
作为经营者具有逐利本性许多商家借由互联网的广泛传播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扰乱市
场机制对消费者造成重大影响。这给目前的反不正当竞争机制带来了重大影响会成为将
来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
1.2研究现状及其发展方向
在目前中国的成文法律中可以找到几部法律有含有传统的虚假宣传的定义。《反不正当
竞争法》中表示禁止售卖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利用包括但是不限于广告的方式宣传有误
信息误导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在该法中也对进行虚假宣传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出了
详细规定。出于对于消费者的权益的保护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对伤害消费者权
益的虚假宣传做了阐述和规制。其次于2000年颁布的《关于维护互联网的安全的决定文件》
中也对互联网上存在的虚假宣传导致他人权益得到损害的情况进行了有关规定。
在目前的学术界学者们已经对于网络虚假宣传的特征构成要件表现形式以及在
反不正当竞争机制中的不足和完善做了多方面的讨论与研究。
美国的《兰哈姆法》对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了详细规范在这部法律中对虚假宣传行为做
了明确规定只要是宣传内容中含有虚假内容就构成虚假宣传不论是否因此给消费者带来
损失。由于美国长期以来习惯的用判例法来制定法律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吸收了法院各
种关于不正当竞争法的案例对于网络虚假宣传与传统虚假宣传的区分并不明确根据多种
案例也能判定网络虚假宣传行为。在美英等国家网络往往被看作传播媒介的一种主要依
靠行业自律推崇自律为主干预为辅的原则美英两国只有在行业无法自律的情况下才
会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干预。来自欧盟的民意调查内容也显示对于互联网中非法信息的规制,
行业自我规范比法律要好。
对于虚假宣传进行科学判定是随着理论和实践的变化不断校正的。概念立法规定和司
法解释都可以成为对虚假宣传进行科学分析的工具。在虚假宣传行为的判定中概念的确立
是对虚假宣传本质的最佳诠释同时从哲学角度来说概念分析也不失为一种好方法。就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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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实践来说抽象的概念无法适配于所有的案例因而司法解释作为实践的总结和思考可以
及时地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1.3本课题研究的内容
本课题以互联网时代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为背景针对网络上的虚假宣传行为对其定
义构成要件特点表现形式及分类做了详细分析并且根据现代法律中存在的关于虚假
宣传行为的缺陷提出了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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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虚假宣传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