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辐)环准〔2015〕47号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2015年第一批移动通信基站工程”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审批
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
的2015年第一批移动通信基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的结论及建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
二、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该项目共建设1706个移动通信基站,其中WCDMA(3G)
基站893个,FDD-LTE(4G)基站783个,TDD-LTE(4G)基
站30个。基站工作频率为1840~2575MHz,额定功率为20~
80W,天线增益为15、15.5、16、17、18dBi。基站建设
的具体名称、地址及技术参数等见附件。
项目总投资为34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3万元。
三、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
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电磁环境控
制限值》(GB8702—2014)中所规定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电
场强度≤12V/m、磁场强度≤0.032A/m、等效平面波功率密
度≤0.4W/m2执行,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电磁环境污染防护。合理布置基站天线的发
射方向、位置等措施,确保运行时各敏感点的电磁环境达到
控制限值要求。
(二)加强施工、运营管理。施工场界噪声应达到《建
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的标
准;合理选择机房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防止运行期间噪声
扰民。
(三)依法处置固体废物。达到使用年限的蓄电池和久
未使用的废旧蓄电池,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
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
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准书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
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册送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渝北
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南岸区、巴南区、大渡口区、北
碚区、万州区、黔江区、合川区、永川区、江津区、綦江区、
铜梁区、潼南区、垫江县、梁平县、开县、奉节县环境保护
局,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2015年11月13日
抄送: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渝北区、九龙坡区、沙坪坝
区、南岸区、巴南区、大渡口区、北碚区、万州区、
黔江区、合川区、永川区、江津区、綦江区、铜梁区、
潼南区、垫江县、梁平县、开县、奉节县环保局,重
庆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重庆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2015年第一批移动通信基站工程基站信息表
区县天线离地天线挂天线架设
总序号区县基站名称地理位置
序号高度(m)高(m)类型
沙坪坝重大图书馆沙坪坝重大图书馆逸夫
1沙坪坝区1183抱杆
W楼楼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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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沙坪坝区283美化天线
食堂W房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