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目录;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一、税收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指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根据法律法规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解读】税收的概念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征税的主体是国家,除了国家之外,任何机构和团体,都无征税权。
(2)国家征税依据的是其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这种政治权力凌驾于财产权利之上,没有国家的政治权力为依托,征税就无法实现。
(3)征税的基本目的是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以实现其进行阶级统治和满足社会公众需要的职能。
(4)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
;第一节税收概述;(三)税收的特点;(四)税收的分类
税收的分类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对不同的税种进行归类。依据不同的标准,税收通常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
1.按征税对象分类
(1)流转税。是以货物或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税种——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消费税、关税都属于这类税种。
(2)所得税。是以纳税人的各种收益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税种——我国所得税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1.按征税对象分类
(3)财产税。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拥有的特定财产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税种——我国财产税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等税种。
(4)资源税。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税种——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均属于资源课税的范畴。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
(1)工商税类。工商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工商税是指以从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的各税种的总称,是我国现行税制的主体部分。
税种——工商税类具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种。
(2)关税类。关税类是由海关负责征收的。关税是对进出境的物品征收的税种的总称,
税种——关税类包括进出口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等。;3.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
税收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中央税是由中央立法、收入划归中央并由中央政府征收管理的一类税收。
税种——消费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2)地方税。。地方税是由中央统一立法或授权立法、收入划归地方并由地方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的一类税收。
税种——如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契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3.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
(3)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地方共享税是税收的管理权和使用权属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拥有的一类税收,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等。对于增值税,中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企业所得税中,中国铁路总公司、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所有,其余部分中央与地方按60%和40%比例分享。资源税中,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归中央,其余部分归地方
;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分类
税收按照计税标准的不同进行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1)从价税。从价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的一种税。
税种——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各种所得税等税种。
(2)从量税。从量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面积、件数)为依据,按固定税额计征的一类税。从量税一般采用定额税率,其课税数额只与课税对象数量相关,与价格无关。
税种——如我国现行的资源税中的煤炭和其他非金属原矿等、车船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成品油等。
;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分类
(3)复合税。其又称混合税,是指对征税对象采用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计税方法征收的一种税。
“税种”——如对卷烟、白酒(不区分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征收的消费税采取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二、税法及其构成要素
(一)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税收法律关系
1.主体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