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方标准
DB
DB62/T25-3091-2014备案号:J12881-2014
甘肃省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编制导则(试行)
GuidelinesforUrbanInfrastructurePlanningofGansuProvince
2014-12-02发布2015-03-01实施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
2014兰州
甘肃省地方标准
甘肃省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编制导则(试行)
DB62/T25-3091-2014
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日期:201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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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件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甘建标〔2014〕500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批准发布《甘肃省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导则》
(试行)为甘肃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省标准化研究院,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甘肃省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已经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审定,现批准为甘肃省地方标准,编号为DB62/T25—3091—2014,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由甘肃省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并委托甘肃建筑标准图发行站出版发行。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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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目前,各城市在实际工作中根据需要编制了各类专项规划,且都是由各自主管部门委托编制。由于编制的需求和依据等不统一,规划中存在随意性大、规划年限不统一、编制深度不同、内容互相矛盾等问题,部分已编制的专项规划对城市建设管理指导性差,且各专项规划的可实施性也较差。为了尽量避免上述问题,需要对城市基础设施各专项规划的编制有一个统一规定和要求,用以指导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从而推动全省各市、县的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达到更规范化、科学化、体系化。希望在此导则的统一要求和指导下,各市县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难度会有所降低,编制所需的总体费用和时间都会有所节约。为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4)27号”文件、国务院
“国发(2013)36号”文件及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发(2014)69号”文件有关精神,进行了《甘肃省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导则》的编制工作,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排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甘肃省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导则》编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导则编制组经认真调查研究,参考有关资料,广泛征求多方面意见,在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的基础上,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以城市基础设施各专项规划的编制为主要内容,内容包括:道路交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城市排水(雨水)防涝、再生水工程、供热工程、燃气工程、防洪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供电工程、园林绿地系统工程共十二项。
本导则由甘肃省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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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使用单位注意积累资料、认真总结使用经验,导则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科技质量部《甘肃省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导则》编制组(地址:兰州市定西路459号,邮编:730000)。
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甘肃省建设工程咨询设计公司
主要起草人:蔡林峥陈策孔令勇史春海李祖鹏杜延生章伟民马春平王峰王斌王国斌王海梅王雅琼白凯国刘剑峰刘清云李建李彪李瑛杨莲红张军张子川张延明张翠玲陈亮陈自勤陈君君陈海洲周国强郑平平姜慧琴郭小春唐振涛景仲杰程生平靳红强裴照堂
主要审查人:朱刚德安玉科周彦付胜郭云红庹惠斌张春娥何卫平朱玉奇马国纲何万鹏毛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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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总则 1
2道路交通专项规划编制导则 3
2.1概述 3
2.2规划区概况 4
2.3城市交通发展战略 5
2.4城市交通需求预测 5
2.5城市对外交通系统规划 5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