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标准DB
编号:DB11/807-2011备案号:J11777-2011
施工现场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
检验规程
Rope-styleconstructionHoistInspection
proceduresatconstructionsite
2011-04-28发布2011-08-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合发布
2011北京
北京市地方标准
施工现场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检验规程
Rope-styleconstructionHoistInspectionproceduresat
constructionsite
编号:DB11/807-2011备案号:J11777-2011
主编单位:北京市建设机械与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批准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1年08月01日
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
《施工现场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检验规程》
的通知
京建发〔2011〕266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9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09〕76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设机械与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主编的《施工现场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检验规程》已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发布,编号为DB11/807-201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为J11777-2011,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3.6、3.6.2条和3.9.1条第2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该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建设机械与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解释工作。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关于同意北京市《施工现场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检验规程》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2011〕10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你委《关于北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施工现场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检验规程>申请备案的函》(京建科标备便〔2011〕0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1777-2011。其中,同意将3.3.6、3.6.2、3.9.1.2条作为强制性条文。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附件:北京市地方标准《施工现场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检验规程》强制性条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犇犅11/807-2011
前言
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其中以黑体字标志的第3.3.6、3.6.2条和3.9.1条第2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是按京质监标发〔2009〕76号文《关于印发2009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项目编号的要求,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建设机械与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共同组织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共分为5章和5个附录。5章内容包括:1.总则、2.检验条件、3.检验项目、4.检验工作要求、5.判定规则。附录A、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D、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管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日常管理机构授权北京市建设机械与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和资料寄送至北京市建设机械与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1号,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实验1号楼408室,邮编:100044,电话:,传真:,或与北京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莲路甲5号北京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