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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灌注桩监理控制措施
1编制依据
1.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
1.4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
2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控制要点
2.1施工前对施工项目部的要求
2.1.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编写钻孔灌注桩专项施工方案,报送监理项目部审批。
2.1.2严格按照施工工序,完成桩定位、复验、机具就位、水电准备、材料试验等工作后,方可提出开工报告,申请开工。经监理检查合格,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报告”后,方可正式施工。
2.2检查施工项目部人员准备情况
施工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名单;
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员专业上岗证;
安全员、质检员上岗证;
特殊工种(起重工、电工、焊工等)资格证书;
2.3检查施工项目部施工机械(根据实际增删)
钻机(检查性能、规格型号和现场使用数量)
卷扬机
泥浆泵或离心式水泵
空气压缩机
插入式振动器
钢筋加工系统设备
机动翻斗车
发电机
现场搅拌混凝土需准备好:搅拌机、磅秤、配合比标牌。
2.4检查原材料质量
2.4
质保书、产品合格证必须与材料货牌一致;
材料做原材取样,焊接试验,取样必须监理见证。
2.4.2
商品混凝土进场前,必须提供厂家资质和混凝土质量保证资料;
混凝土原材料材料检查,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水下砼水泥强度在42.5MPa以上,初凝时间不小于2.5h;
粗集料应为卵石或级配良好的碎石,粗集料最大粒径为31.5mm
细集料宜采用级配良好的中砂;
掺缓凝剂或粉煤灰等材料时,其技术条件和掺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施工项目部应在开工前28天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及试配试验,合格后报送试验监理工程师审批,水下混凝土配合比一般要求:
水灰比宜采用0.5~0.6;
水泥用量不宜小于350Kg/m2;
含砂率宜采用40%~50%;
混凝土拌和物应具有良好的和易性,在运输和灌注过程中应无显著离析、泌水现象;
坍落度宜为180~220mm;
首批灌注的混凝土初凝时间不得早于基桩全部混凝土灌注完成时间,否则应加入缓凝剂。
2.4
石子、黄砂使用均应按配比过磅使用;
搅拌机水量控制装置完好。
3施工过程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3.1测量控制
施工前应对施工项目部的测量放样所用的基线控制桩以及高程控制点进行复测,并对桩位进行逐桩复核。
3.2施工场地或工作平台控制
3.2.1检查施工场地或工作平台应满足基桩设计平面、钻机数量和机座平面尺寸、钻机移动和机具堆放的要求。
3.2.2检查场地或工作平台高度应高出施工期最高水位0.5~1.0m。
3.2.3检查旱地钻桩时场地内应平整坚实;水中工作平台承载力应满足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全部重力,并具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
3.2.4检查每台钻机应挂有标示牌,注明桩位、编号、设计桩长、护筒顶标高及桩底标高、桩径等。
3.3护筒安装质量控制
3.3.1检查护筒是否稳固,意用十字交叉点复核桩中心是否重合。
3.3.2检查护筒长度应适应地层的情况且应保证孔口不塌为限,一般不小于2m,软基地层应增加护筒长度。
3.3.3检查护筒的顶标高应高出地面30cm或水面1.0~2.0m,应高出承压水头2.0m以上
3.3.4检查护筒中心位置;允许偏差为5cm;且护筒中心桩位应用红漆标明以区别护桩,相邻桩中心间距应由现场监理复测,确保桩中心的准确。
3.3.5检查护筒顶标高:施工中一般以护筒顶标高或钻机平合顶面标高作为测量孔深的基准。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复核护筒顶标高,或钻机平台顶面标高,用以控制孔深及孔底标高。
3.3.6检查护筒应预埋锚固钢筋笼的ф25螺纹钢筋或钢板,确保在桩的浇灌时,钢筋笼不能移位或上浮。
3.4泥浆制备质量控制
检查钻孔泥浆配合比,其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表1泥浆性能指标
钻孔方法
地层情况
泥浆性能指标
相对密度
粘度(Pas)
含砂率(%)
胶体率(%)
正循环
一般地层
易塌地层
1.05~1.20
1.20~1.45
16~22
19~28
8~4
8~4
≥96
≥96
反循环
一般地层
易塌地层
卵石土
1.02~1.06
1.06~1.10
1.10~1.15
16~20
18~28
20~25
≤4
≤4
≤4
≥95
≥95
≥95
冲击
易塌地层
1.20~1.40
22~30
≤4
≥95
地下水位高或其流速大时,指标取高限,反之取低限;
地质状况较好,孔径或孔深较小的取低限,反之取高限;
在不易坍塌的粘质土层中,使用反循环回转钻进时,可用清水提高水头(≥2m)维护孔壁;
泥浆各种性能指标测定方法见附录1
3.5钻孔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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