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程建设技术导则
JD37-007-2024
房屋建筑工程BIM数据分类与编码指引
(试行)
2024-12-13发布2025-01–01实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前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落实《山东省“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信息化发展规划》的相关工作,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编制了《房屋建筑工程工程BIM数据分类与编码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本指引的主要内容: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设计阶段分类与编码;5.施工阶段分类与编码;6.运维阶段分类与编码;7.构件库分类与编码。
主编单位:同圆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山东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理工大学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主要起草人:宫强
肖绍华
王效磊
毕研越
侯东帅
王胜
周东明
房效平
安俊贤
王丽静
王帅
卢祥君
郑少瑛
尹祥宇
崔胜男
郭孝林
马强
刘晓英
代宁宁
王燕
赵鲁东
李广
王纪婷
姜兆飞
陈峰
主要审查单位:清华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
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青岛腾远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主要审查人员:马智亮都浩李雪常红宾
段晓亚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3
4设计阶段分类与编码 10
5施工阶段分类与编码 13
6运维阶段分类与编码 16
7构件库分类与编码 19
附录A-1房屋建筑工程工程设计BIM交付物分类与编码 21
附录A-2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施工BIM交付物分类与编码 25
附录A-3房屋建筑工程工程运维BIM交付物分类与编码 30
附录A-4房屋建筑工程工程BIM模型信息分类与编码 31
附录B规划报建BIM信息分类与编码 44
附录C构件库分类与编码 48
本指引用词说明 77
引用标准名录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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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0.1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项目各阶段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分类与编码的应用,促进山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发展,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加快转变建筑业生产方式,制定本指引。
1.0.2本指引适用于山东省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BIM数据分类与编码。
1.0.3房屋建筑工程采用BIM数据分类与编码除应符合本指引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术语
2.0.1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简称(BIM)
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简称BIM模型。
2.0.2城市信息模型cityinformationmodel
应用建筑信息模型等技术方法对城市对象进行数字化描述和表达,并融合城市业务、社会实体及监测感知等信息,构建城市信息有机综合体的过程和结果,简称CIM。
2.0.3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CIMbasicplatform
管理和表达城市信息模型及其相关数据,为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服务等应用提供基础支撑的信息平台,简称CIM基础平台。
2.0.4房屋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房屋建筑工程,包括民用建筑(由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组成)、工业建筑(由厂房建筑、仓储建筑和物流建筑组成)及其配套工程设施。
2.0.5建筑信息模型元素BIMelement
建筑信息模型的基本组成单元。简称模型元素。
2.0.6构件库BIMcomponentlibrary
用于支持建筑信息模型构件复用的数据库,具有储存、分类、提取构件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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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用于分类和编码的BIM应用数据、模型精细度及完整性等,应符合《民用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应用标准》DB37/T5221的规定。
3.1.2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用于分类和编码的BIM应用数据、模型精细度及完整性等,应符合《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GB/T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