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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二建《施工管理》点题飙分精编大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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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88 页
更新时间:2025-03-17
总字数:约18.34万字
文档摘要

点题飙分

第1章施工组织与目标控制

1.1工程项目投资管理与实施

1.1.1工程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考点一:项目资本金制度

所谓项目资本金,是指在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这里的总投资,是指投资

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与铺底流动资金之和。项目资本金属于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

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按其出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

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1.项目资本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

资。

对作为资本金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

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低估。除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外,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比例不得超过投资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

2.项目资本金比例

序号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20%

1城市和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铁路、公路项目

机场项目25%

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20%

2房地产开发项目

其他项目25%

钢铁、电解铝项目40%

水泥项目35%

3产能过剩行业项目

煤炭、电石、铁合金、烧碱、焦炭、30%

黄磷、多晶硅项目

玉米深加工项目20%

4其他工业项目化肥(钾肥除外)项目25%

电力等其他项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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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依法依规筹措重大投资项目资本金。对基础设施领域和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鼓

励项目法人和项目投资方通过发行权益型、股权类金融工具,多渠道规范筹措投资项目资本金。

通过发行金融工具等方式筹措的各类资金,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应当分类为权益工具的,

可以认定为投资项目资本金,但不得超过资本金总额的50%。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投资项目资本金:

(1)存在本息回购承诺、兜底保障等收益附加条件;

(2)当期债务性资金偿还前,可以分红或取得收益;

(3)在清算时受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务性资金。

考点二:项目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管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按照“谁投资、谁决策、

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

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

对于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主管部门需从投

政府投资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