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
项目名称
采购人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
公平竞争审查条款
审查结果
1.本次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发布采购意向公开。
有£无£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有£无£
3.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有£无£
4.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有£无£
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有£无£
6.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有£无£
7.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限制或者排斥供应商。
有£无£
8.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
有£无£
9.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
有£无£
10.以供应商的股权结构,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
有£无£
11.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有£无£
12.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
有£无£
13.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有£无£
14.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有£无£
15.不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者提供采购项目信息,妨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有£无£
16.将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
有£无£
17.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
有£无£
18.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有£无£
19.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未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
有£无£
20.设定最低限价。
有£无£
21.违规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有£无£
22.可以提供样品的,未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
有£无£
2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未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有£无£
24.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
有£无£
25.其他对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有£无£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审查结论
经审查,该采购文件未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
采购人主要负责人意见
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