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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石家庄瑞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纸箱280万个项目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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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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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瑞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纸箱280万个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石家庄瑞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纸箱280万个项目位于新乐市东王镇西王村村北,本项目在未办理环评审批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并且项目目前已建成投入营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应按要求停止运营,接受行政处罚,新乐县环保局依法对项目进行了处罚。该项目占地面积731平方米。项目南侧为道路,东侧、西侧、北侧均为农田。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南侧270m的西王村。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25%。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年加工纸箱280万个项目。本项目已建成,存在的主要问题:

1、是空水性墨包装桶未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处置。环保要求企业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空水性墨包装桶。

2、开槽印刷工序废气未处理。环保要求企业在两台开槽印刷机上方分别设1个集气罩加软帘收集,收集的废气经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和清洗油墨机磨棍产生的含油墨的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过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化,不外排。含油墨的清洗废水经收集后暂存在废油墨桶内,回用于油墨稀释,不外排。

(二)废气治理措施

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在两台开槽印刷机上方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加软帘+光氧催化装置1套+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采取密闭措施,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印刷工业排放浓度限值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治理措施

搅拌车间设备(印刷机、打包机、钉箱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运输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70~75dB(A),经采取低噪声高配置设备、在封闭车间内操作,且夜间不生产,车间隔声等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措施

生产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全部外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空水性墨包装桶(HW49)和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HW29),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企业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五、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

容、平面布局、建设规模、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