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乡镇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乡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各方面的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科学施救,降低损失: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有效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
二、组织体系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乡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由乡镇党委书记任总指挥,乡镇长任副总指挥,成员包括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设在乡镇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应急工作机构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和职责分工,设立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工作小组,分别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成员包括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人员。各应急工作小组在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相应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救援队伍
1.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依托乡镇武装部、派出所等力量,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2.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组建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相应领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志愿者队伍: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建志愿者队伍。志愿者队伍在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组织下,参与应急救援、秩序维护、物资发放等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
1.信息收集与分析: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分析和报告制度,各部门和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报送本领域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时掌握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因素。
2.风险评估与管理:定期组织对本乡镇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对风险点的监测和管控。
3.应急预案演练: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各部门和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4.宣传教育与培训:加强对广大群众的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定期组织对乡镇干部、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进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预警
1.预警级别: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急剧扩大。
2.预警发布: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预警信息可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发布。
3.预警行动:发布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