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DB32T 5063-2025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服务规范.docx
文件大小:137 KB
总页数:12 页
更新时间:2025-03-18
总字数:约5.73千字
文档摘要

ICS03.080.99CCSA16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5063—2025

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服务规范

Outpatientservicespecificationfortertiarycareinstitutions

2025-02-21发布2025-03-21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标准出版社

发布

出版

DB32/T5063—2025

目次

前言 Ⅲ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1

4.1人员要求 1

4.2场所环境卫生要求 1

4.3管理规范要求 2

4.4其他要求 2

5服务流程 2

6服务内容 3

6.1导诊 3

6.2分诊 3

6.3挂号与缴费 3

6.4接诊 3

6.5检查检验 3

6.6诊疗处置 3

6.7健康随访与宣教 4

6.8质控 4

7投诉 4

8服务评价与改进 4

8.1服务评价 4

8.2服务改进 4

参考文献 5

DB32/T5063—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苏州医院(苏州市立医院)、南京医科大学、江苏省中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丁强、刘云、陈彦、张成、钱东福、潘寅兵、李春雨、王可欣、谢欣照、王婷、潘涛、吕东岭、龚青云、吴子怡、吕昕怡、薛嘉怡、陈齐峰、庄智伟。

DB32/T5063—2025

1

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服务的基本要求、内容、流程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三级医疗机构开展门诊服务(不含急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互联网门诊)。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10001.6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6部分:医疗保健符号

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1309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WS308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

WS/T368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WS/T512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门诊服务outpatientservice

在医疗机构门诊部门内,由医务人员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行为。

注:包括导诊、分诊、挂号、就诊、检验检查、诊疗处置及健康宣教等。

4基本要求

4.1人员要求

4.1.1各医疗机构门诊宜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医疗服务的内容和工作量,合理配备对应数量、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行政人员、医护人员、服务人员等。

4.1.2应具备相应的知识水平,熟悉岗位业务流程。

4.1.3应具备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态度亲和,举止文明;着装干净整洁,佩戴工作牌。

4.2场所环境卫生要求

4.2.1应保障就诊环境适宜,按照WS/T512的规定保持环境干净整洁,按照WS/T368的规定保持空

2

DB32/T5063—2025

气清新,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GB/T18883的规定。

4.2.2应在门诊范围内,应符合GB50763的规定设置无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