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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海叶木材加工厂年加工1000吨木皮项目
一、本项目选址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协神乡陆桥村西南220m处。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2120.61,东经114°3230.37。项目厂区东侧为木材加工厂,南侧及西侧均为农田,北侧为新北路,本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占总投资的10%。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目标,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址东北220m处的陆桥村。项目所在地地势相对平坦,对该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较为有利。
二、评价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2)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的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内声环境质量较好,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区域内主要以农业生态环境为主,生态环境质量较好。区域内没有重点文物、自然保护区、珍稀动植物等保护目标。
三、工艺分析:
(1)原料脱皮找圆:本项目所购杨树木材原料为已截料后的湿杨木段,原料含水率30%-40%。生产过程中,首先将原材料采用叉车送至上料机,由上料机上料至找圆机,经找圆机将原材料外层树皮脱出,为后续旋切工序做准备。
(2)旋切:根据客户要求的规格,对找圆处理的原材料采用旋切机加工成为一张一张的湿木皮,并人工接料堆放。
(3)打包外售:由人工将加工好的产品打包外售。
四、项目安全措施:
(1)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外排。职工生活污水主要是职工盥洗废水,项目生活污水水量少,水质简单,经厂区设置的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全部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项目厂区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由附近农民拉走作农肥。因此,项目废水不会对区域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2)废气: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内原材料找圆、旋切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废气,因本项目原材料为湿木料,加工过程中粉尘产生量很少,无组织排放。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为生产过程中找圆机、旋切机、上料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各噪声源采用低噪声设备,经密闭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及木屑、职工生活垃圾。其中生产过程中边角料及木屑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卫生填埋。
五、项目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选址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协神乡陆桥村西南220m处。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2120.61,东经114°3230.37。项目厂区东侧为木材加工厂,南侧及西侧均为农田,北侧为新北路距。评价区域内无文物、风景名胜等特殊环境敏感点,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址东北220m处的陆桥村。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所在地地势相对平坦,对该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较为有利。工程的实施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