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莆田市国湄领秀地块三土建安装及配套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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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60 页
更新时间:2020-02-26
总字数:约4.17万字
文档摘要
莆田市国湄?领秀(地块三)土建、安装及配套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E3503050301100038001001 项目名称:莆田市国湄?领秀(地块三)土建、安装及配套工程 招 标 人: 莆田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人: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_ (盖章) 日 期:2019年10月15日 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 开标、评标、定标 (六) 授予合同 (七) 标后管理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3.2 工程名称 莆田市国湄?领秀(地块三)土建、安装及配套工程 2 3.3 建设地点 莆田市秀屿区政府广场南侧 3 3.4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96008.2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1413.5m2(13#:20973.853 m2;13A#:1141.967m2,13B#:535.68 m2,15#:9679.685m2,15A#:862.585 m2, 16#:9743.75 m2, 17#:22058.538 m2, 17A#:1140.73 m2, 17B#:492.602 m2, 18#:12722.542m2,18#裙楼:1361.488m2 m2,23#:390.92 m2;25#:309.16 m2;地下室建筑面积14594.75 m2 4 4.1 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投资施工单位。 5 4.3 质量标准 莆田市优质工程 6 4.2 招标范围 国湄·领秀地块三(土建、安装及配套)工程的基坑支护、桩基础、地下室、土石方、土建、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室外安装、室外景观工程等 7 4.4 建设工期 900日历天 8 5 资金来源 本工程建设期内由施工单位投资40%进行建设,40%工程款由业主按进度支付,投资40%的工程款采用银行1-5年(含5年)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并按相应进度计算。工程竣工验收后投资40%的工程进度款按2年4次均分支付给施工单位,17%工程款在结算审核满一年后30天内无息结清。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审定通过后一次性支付投资回报款(按中标回报率支付)。 9 9 投标人资格及其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能力,须提供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日内(不含招标公告及投标截止日)公司基本户不少于1亿元的银行资金证明。 3.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1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6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2 13、14 网上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内容等存有异议的,可于2019 年 10 月22 日17:30时前以不署名、不盖章的形式在上述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提出。疑问材料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于2019年 10 月 25日17:30 时前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fwzx/)、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修改内容。 13 8 投标有效期 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20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捌拾万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⑤ 种形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E3503050301100038001001 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莆田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1: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 帐????号1:904021001001000018445900000014 开户银行2:中国邮政
莆田市国湄?领秀(地块三)土建、安装及配套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E3503050301100038001001 项目名称:莆田市国湄?领秀(地块三)土建、安装及配套工程 招 标 人: 莆田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人: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_ (盖章) 日 期:2019年10月15日 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 开标、评标、定标 (六) 授予合同 (七) 标后管理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3.2 工程名称 莆田市国湄?领秀(地块三)土建、安装及配套工程 2 3.3 建设地点 莆田市秀屿区政府广场南侧 3 3.4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96008.2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1413.5m2(13#:20973.853 m2;13A#:1141.967m2,13B#:535.68 m2,15#:9679.685m2,15A#:862.585 m2, 16#:9743.75 m2, 17#:22058.538 m2, 17A#:1140.73 m2, 17B#:492.602 m2, 18#:12722.542m2,18#裙楼:1361.488m2 m2,23#:390.92 m2;25#:309.16 m2;地下室建筑面积14594.75 m2 4 4.1 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投资施工单位。 5 4.3 质量标准 莆田市优质工程 6 4.2 招标范围 国湄·领秀地块三(土建、安装及配套)工程的基坑支护、桩基础、地下室、土石方、土建、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室外安装、室外景观工程等 7 4.4 建设工期 900日历天 8 5 资金来源 本工程建设期内由施工单位投资40%进行建设,40%工程款由业主按进度支付,投资40%的工程款采用银行1-5年(含5年)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并按相应进度计算。工程竣工验收后投资40%的工程进度款按2年4次均分支付给施工单位,17%工程款在结算审核满一年后30天内无息结清。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审定通过后一次性支付投资回报款(按中标回报率支付)。 9 9 投标人资格及其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能力,须提供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日内(不含招标公告及投标截止日)公司基本户不少于1亿元的银行资金证明。 3.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1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6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2 13、14 网上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内容等存有异议的,可于2019 年 10 月22 日17:30时前以不署名、不盖章的形式在上述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提出。疑问材料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于2019年 10 月 25日17:30 时前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fwzx/)、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修改内容。 13 8 投标有效期 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20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捌拾万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⑤ 种形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E3503050301100038001001 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莆田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1: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 帐????号1:904021001001000018445900000014 开户银行2:中国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