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国产普通化妆品-自由销售,上市两个月内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卫生部审批;进口化妆品-普通化妆品:直接报卫生部备案-特殊用途化妆品:直接报卫生部审批中国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检验受理评审批准初审评委会认定的检验机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卫生部化妆品审批流程图中国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化妆品不良反应的处理化妆品安全性评审委员会-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的安全性评审-对化妆品引起的重大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机构-已认定13家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机构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已发布7项国家标准化妆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制度*中国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中国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中国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以涂抹,喷洒或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口腔粘膜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产品。化妆品定义中国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化妆品的使用方式是涂擦(如防晒霜)、喷洒(如香水)或者其他类似方法(如洗发香波、沐浴液的使用方式;染发、烫发产品的使用方式)。因此,以口服、注射等方法达到美容目的的产品不属于化妆品范畴。化妆品的施用部位是人体表面任何部位,例如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但不包括人体内部。因此,虽然妇科卫生洗液具有了对阴道粘膜的清洁保护作用,但却不属于化妆品。中国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化妆品的功能和使用目的1、清洁作用:清洁面部、身体皮肤和毛发,如洁面乳、沐浴液等。2、护肤作用:保护面部和身体皮肤,保持皮肤水分,延缓皮肤老化,使之润泽、光滑、细腻、柔软等。如护肤霜。3、美容修饰作用:美化面部、体表和毛发,以达到美容和改变容颜的作用。例如,胭脂、眉笔、口红、染发剂、烫发剂等。4、消除不良气味:通过抑制汗腺或掩盖等方法以达到减轻和消除身体不良气味的作用,如除腋臭的产品、香水等。5、特殊功能中国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化妆品的分类I
--按用途普通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发用类、护肤类、彩妆类、芳香类指(趾)甲用品类育发、健美、染发、除臭、烫发、祛斑、脱毛、美乳、防晒中国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化妆品的分类II--按生产工艺和剂型分类液体类化妆品:如浴液、洗发液、化妆水、香水等。乳液、蜜类或奶类。膏霜类:如润面霜、粉底霜、洗发膏。粉类:如香粉、爽身粉。块状类:如粉饼、化妆盒。棒状类:如口红、发蜡。中国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化妆品的分类III2002年我国制定了一个化妆品分类的推荐性国家标准(GB/T18670-2002),按照产品功能和使用部位分类,中国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化妆品卫生监管法规体系中国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检验规定健康相关产品审批工作程序化妆品申报与受理规定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INCI英汉对照名称中国已使用化妆品成分名单中国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国务院1989年9月26日批准卫生部1989年11月13日发布199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1991年3月27日卫生部第13号部长令发布1991年3月27日起施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卫生部1996年1月31日发布卫生部2000年7月5日修订2001年1月1日起施行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审批工作规章制度卫生部1999年发布中国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化妆品卫生规范卫生部1999.11.25发布1999.12.1起施行2002年修订化妆品检验规定卫生部2002年发布规定必做的检测项目中国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卫生标准(1)化妆品卫生标准(GB7916-87)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汞GB7917.1-87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砷GB7917.2-87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铅GB7917.3-87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甲醇GB7917.4-87中国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卫生标准(2)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