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检测监理计划
工程检测是监理工程师实施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监理工作科学性和公正性的体现。“平行检验”是施工阶段建设工程监理对工程实体进行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是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活动。为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合理评价施工质量,提高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指导施工过程中平行检测的具体工作并确保检测结果公正性,特编制本工程试验检测监理计划。
一、工程概况:
合川区渠江景观大桥结构形式为单跨单索面限额悬索桥,桥全长700米,其中跨江长约400米(主跨400米),引桥长1054米(含A、B线南引桥和A、B线北引桥,共计4座),桥宽19米,双向两车道,并设置非机动车、人行通道以兼具机动车、非机动车、人行功能。本工程施工范围为桥梁工程、道路工程。具体包括渠江景观大桥工程的主桥和引桥、道路、排水、供电照明、交通工程、防雷、景观灯饰及桥航标工程、管网、检修设施(含检修车、塔内升降机)等附属工程。
二、质量方针和试验检测目标:
1.试验方针:严格按有关规范和规程的方法和频率完成试验检测工作,为业主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满意的服务。
2.试验检测原则:以数据为依据、严格试验检测程序、杜绝试验造假现象。
3.试验检测目标:力争通过试验检测手段使全部工程质量达到设计使用标准及业主的有关具体要求,争创优质工程。
三、试验检测过程中采用的依据:
1.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建设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重庆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重庆市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和《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暂行)》
2.监理委托合同及建设施工合同;
3.施工招标文件与设计图纸;
4.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
四、施工阶段的试验监理检测工作:
1.承包方委托的检测单位,应达到交通工程乙级及以上试验室标准,并具有质监局核发的工地试验室合格证书或更高的试验室资质证书,其仪器设备的配置应满足现场常规试验检测项目的要求。其专职负责人应是有八年以上监理与试验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并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试验技术人员(包括试验技术工人)。
2.要求并监督承包方试验室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试验和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品及有害物的保管使用制度、工地试验室组织机构图、试验资料的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
3.根据监理计划提前做好并要求施工单位各项原材以及施工中的检测工作。
4.按照规范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检,取样具有代表性,试验及抽检报告要及时,同时试验室还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找不足,更好的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5.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人员、试验检测操作方法、检测频率、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对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和复查,检测发现的问题必须整改到位,检查及复查资料齐全,对承包人配合比、土工标准试验、混凝土抗压强度、混凝土施工等全过程旁站。同时每月汇总、分析承包人试验检测数据以及工地试验室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整理归档并上报项目公司工程部。
6.根据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试验规程和施工质量控制要求确定试验检测项目、频率和质量标准,作为试验监理和检测的依据。
7.当监理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与承包人试验室的试验结果出现不一致时,一般应以对工程质量有利的结果为准,或由项目公司工程部委托具备公路检测资质的单位重新进行验证。
五、相关试验及材料与设备的质量控制:
1.监理工程师要对承包单位在采购主要施工材料、设备前提供的样品和有关订货厂家等资价进行审核,重要材料、设备还应提交样品供试验、鉴定或者封样,有些特殊材料还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实验单,以确认符合质量控制要求,在必要时监理工程师还应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材料、设备到货后应及时复核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以及其它需要的技术参数资料,并对规定的材料进计见证取样复试。凡运到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或权威部门出具的鉴定证书和准用证明,由承包单位首先对拟采用的材料、设备进行必要的检验、测试,合格后报项目监理部,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检(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确认产品质量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上。对验收达不到合格的材料产品等要作出标识,限时清退出场。材料、设备的型号、规格、外观及内在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应具有标识和可追溯性。对有明确要求的材料、设备,必须有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材质证明、产品合格证。属于强制认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