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芦沟煤矿
三五井“11·18”其他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11月18日23时38分许,郑州煤炭工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芦沟煤矿三五井(以下简称芦沟三五井)发生一起
其他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82.79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规定,2024
年11月2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会同新密市政府及新
密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总工会等单位,并邀请新密市纪委监
委派员参加,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
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方式,
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
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
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有关情况
(一)芦沟三五井上级公司情况
1.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煤集团)
为郑州市市属国有煤炭企业,配有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总经理、
副总经理、安监局长等领导班子成员;所属煤矿47处(直管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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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10处,产能1205万吨/年;兼并重组煤矿37处,产能930万
吨/年);设有安全监察局、生产管理部、通防部、机电运输部、
改革发展管理部、综合业务部等12个职能部室,其中安全监察
局、生产管理部、通防部、机电运输部等4个部室负责所属煤矿
的业务保安和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同时明确:生产管理部负责
抽查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郑新煤业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矿井业务
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文件执行情况等工作。
2.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郑新煤业有限公司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郑新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新公
司)为郑煤集团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负责郑煤集
团所属芦沟三五井等37处兼并重组煤矿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
等工作;配有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等领导班子成员;设置有生产管理部、安全管理部、技术管理部
等3个安全生产职能部室。
(二)芦沟三五井有关情况
1.基本情况
芦沟三五井位于河南省新密市岳村镇境内,2006年2月开工
建设,2010年8月投产,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为开发矿井
剩余煤炭资源和采掘接续,从2018年9月开始进行技术改造;
事故发生时证照齐全,处于技术改造状态。
2.开采条件
芦沟三五井为低瓦斯矿井,主采二煤层,自燃倾向性为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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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自燃,煤尘无爆炸危险性,水文地质类型中等,非冲击地压矿
井。截至2024年10月底,剩余可采储量525.78万吨。
3.开拓部署情况
芦沟三五井现有原生产系统和技改区域。原生产系统位于矿
井井田北部,采用老主井、老副井2个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方
式;截至事故发生,仅有21采区的1个21051综采工作面,剩
余可采长度15m。技改区域位于矿井井田中部、原生产系统南部,
采用新主井、新副井、新风井3个立井单水平上山开拓方式;截
至事故发生,一期、二期井巷工程已完工,三期工程剩余12皮
带运输巷、12轨道运输巷及12021工作面车场等部分工程。
4.淹井及复工情况
2023年11月29日,芦沟煤矿三五井原生产系统21031采
煤工作面停采线附近底板奥灰水滞后出水,造成原生产系统被
淹,老副井最高水位上升距井底254.6m。因技改区域12轨道运
输巷、12皮带运输巷穿过原生产系统采空区,导致技改区域同
时被淹。2024年10月9日,在完成注浆堵水、灾害治理、排水
清淤等工作,并按程序报经新密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批复后,技改区域复工。
芦沟三五井经过堵排水,原生产系统积水标高下降到井底大
巷底板标高以下,分析认为老副井所在区域基本不受水害威胁,
为利用原生产系统巷道进行技改区域灾害治理等工作,2024年
10月8日经郑新公司批复同意老副井恢复施工,并于2024年10